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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工商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不限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期限

●最低起点2000元;

●以权利质押方式担保申请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

●以房产抵押方式担保申请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6个月、1年、2年、3年四个档次。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息,当年执行合同利率,下一个贷款年度开始,按相应期限执行新利率。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有长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以合法房产作抵押担保;

●在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并与银行签定同意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资料,到工商银行指定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借款申请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及近期水、电、电话、煤气费等帐单);

●职业和收入证明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工作证和工资单及工资存折或其他有效证明);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担保

●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款人必须提供有效担保,担保有权利质押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以权利质押方式担保申请贷款的,应提交担保所须的权利质押品,以第三人权利质押的,还须提供权利人的身份证件和质押授权书,权利质押品的种类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的由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签发的定期储蓄存单(含外币定期储蓄)、九九年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以房产抵押方式担保申请贷款的,借款人须提供《房权所有权证书》,以其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做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和抵押授权书。但必须是未做他项抵押的住房。

抵押保险

●凡设定抵押的房产,必须办理全额财产保险,银行优先受偿,保险期限须长于贷款期限。

贷款发放

●银行与借款人办妥有关借款手续后,银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借款人的活期储蓄帐户发放贷款。

贷款收回

●本贷款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也可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方式;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利息。

●借款人须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帐户中,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于每次还款日前,存入足够偿还本期贷款本息的款项,委托贷款人从其指定帐户按约定扣除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