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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考虑引进海水集约化育苗、养殖过程中的水处理技术与设备,深海抗风浪网箱和沉浮式网箱制作技术,某些经济鱼、虾贝类的关键育苗技术,紫菜冷冻床育苗技术,耐盐植物,高效饲料配制与加工技术,养殖病虫害的快速诊断与监测技术与设备等。
(3)应考虑引进鱼、虾、贝类遗传育种关键技术及干扰素基因克隆及干扰素制备技术与设备,于细胞培养技术,转基因打耙技术,生长激素制备技术与设备,鱼类疫苗制剂与制备技术,营养转化测定技术与设备。
上述任何品种和技术的引进都应经过严格的论证与评估,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以确保引进成功和避免产生不应有的损失。特别是应注意对生态负效应的评估与检查。 |